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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为什么不能一律判死刑?
时间:2019-06-11 17:24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浏览:


人贩子为什么不能一律判死刑?
 
“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
 
我国拐卖儿童的案件频有发生,但是破案率却低的可怜,难道中国是人贩子的法外之地吗?
 
如果你是站在儿童的立场上,那就是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了:保护儿童的安全,普法父母的责任,完善社会的体系。
 
我们先来看一下关于拐卖的法律。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贩卖儿童者处以死刑真的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拐卖的现象吗?
 
假如我们现在严禁闯红灯的现象发生。
 
那么我们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
 
我们在每个路口都安排两个交警,每天安排几个人轮流守在路边的监控旁抓拍闯红灯的人。
 
抓到一个就罚款50元,这样的话一百个闯红灯的里面,有95个都能被抓到,概率是95%。
 
方案二:
 
我们规定闯红灯被抓到的话罚款1w,但是我们也不安排人员在路口。
 
每次想起来的时候就看一下监控,等到了现场再看谁还在闯红灯。
 
这样的话,100人中,大概只有一个人会被抓到,概率是1%。
 
那两个方案中到底哪个是我们会选择的呢?哪一个是比较有优势的呢?
 
不置可否,方案一更优化。
 
因为闯红灯被抓到的几率太大了,所以大家基本都不会去闯红灯了,虽然罚款只有区区50元。那方案二呢?虽然罚款的金额真的很惊人,可是被抓到的概率太低了,大家都不以为然,仍然存在着侥幸的心理。
 
那么同样,在我们中国,拐卖儿童的破案率仅有百分之三十,虽然处罚力度提高,或者说直接判死刑,那,在高利润的驱使下,拐卖人贩真的会怕么?
 
如果,人贩知道了自己被抓就会判死刑,那过程已经不重要了,他们这些人大多是穷的,或者是不怕死的,或是习惯这种随便就可以挣个几十万的买卖。
 
百分之三十的被抓率,太低了,太多侥幸的可能,就算是死刑,他们也早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大不了鱼死网破,我再来个撕票。”
 
一旦路被封死,没有任何的存活可能,拉个被拐卖的儿童一起去作伴的可能性极大。
 
人贩子的罪恶,不在于买卖,而在于强迫。
 
买家的需求一直在,卖家的供货不断,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交易,最终变成了人贩子。
 
被抓率低,利润大。所以,与其在法律上加强对人贩子的处罚,不如加强我们的破案率,让人贩不敢再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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