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不禁感叹,感谢室友当年不杀之恩。
看到这个话题,来分享一个校园恋爱纠纷的刑事案件吧。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甲乙原本是情侣关系,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一起自习一起吃饭。
渐渐的,时间长了,乙发现在恋爱过程呢,甲的大男子主义很严重,控制欲越来越强,甚至不允许乙接触其它男生,如果发现她有关系不错的男性朋友,就会去找这个男生的麻烦,这让乙很是苦恼。
再加上高三学习压力又重,乙感觉很心累,最终决定和甲分手。
分手后,甲一直纠缠并请求其复合,乙不愿意了,甲就一直怀恨在心,觉得她有所隐瞒。
直到有一晚,甲乔装冒充女生,潜入乙所住的女生宿舍大楼,并从值班室偷盗了乙宿舍的房门钥匙。
然后偷偷潜入乙的宿舍,对睡眠中的乙连续猛刺40余刀,当乙同寝室丙时,甲又对丙连刺10余刀,因丙呼叫并反抗,甲遂逃逸。
乙最后因被锐器刺戳胸腹部等处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室友C因被锐器刺伤,则构成轻伤。
很显然,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的行为不仅造成预谋侵害对象死亡的严重后果,而且伤及无辜,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依法应予严惩。
很多时候,在我们面对一段恋爱关系的终结时,因为过于偏执或者太在意一个结果之类的,反而由爱生恨了,一不小心想不开,就会发生上述案例中的悲剧。
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也是如此。
时间啊,能风化一个人的执念,很多我们想不开的事物,退远看一看,是否真的值得我们画地为牢,困住自己,也伤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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