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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快递员涉嫌猥亵儿童
时间:2019-05-20 16:09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浏览: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11日中午11时许,范某在中山市某小区送快递时,与被害人杜某(2007年9月4日生)同乘一部电梯。

期间,范某对杜某实施了摸胸、摸臀等猥亵行为。当天,范某在上述小区被杜某的家属抓获交公安机关归案。

归案后,范某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罪行并取得被害人杜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中,范某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范某对杜某实施了搭肩、摸胸、摸臀等猥亵行为,并有相关监控录像印证,其也对此也基本供认。

被害人在案发时年仅10周岁,而猥亵儿童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无论是之前的温州快递员性侵女客户,还是圆通快递员猥亵女客户,这类事件屡屡发生。

当然,这类事件具有偶发性,均属于个人行为,而作为快递员所属的快递公司,也有着一定的责任。

一方面,快递公司应该加强对快递员的监管和考核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客户的投诉事件,快递公司应予以重视,并及时做出回应,不要等事态不断恶化了,再正面回应。

最后,女性独身一人时,尽量避免预约快递收件、送货等上门服务,提高警惕,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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