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买房被坑记
时间:2019-05-31 17:53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浏览: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学专业,在南京这个古城一家律所实习。
拿着基础的实习工资,付着高昂的房租,努力的想让自己靠双手实现水果自由。
人生分三个阶段,工作阶段,就是保证自己的衣食住行;生活阶段,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价值实现阶段,更大程度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而我,工作阶段,衣食住行依旧靠我那尊贵的老爹。
每天搭乘地铁上班,帮帮所里律师跑跑法院。
最近几年,南京房价突涨,于是周边城市成为了很多打工足的选择。
买房这个事情,也被我渐渐提上日程。
有一个地方可以落脚,又离南京比较近,安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正想了解下安徽的房情,所以就陆续来了三四个当事人,在安徽买房,却陷入了房产纠纷,面临大额的赔偿。
这些购房者都是在南京工作,家境不算殷实,首付款也都是东拼西凑了。
其中有一位是刚毕业两年的青年,现在在一个教育机构当全职教师,每个月拿着4500的工资。
他是安徽人,工作地点在南京,因此房子选在了安徽和南京的交界处。
我跟着师父看过他的材料,房子是一个精致的单身公寓,设备齐全,全款56万就可以到手,并且首付最低只需要付十几万,很是划算。
他在和家里商量了以后,父母东拼西凑帮他凑足了首付款,家里的积蓄基本都投进去了。
今年的3月份和那边的销售人员签订了购房合同,销售人员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办理贷款。
可是,4月中旬了,银行方面依旧不允许他办理贷款,因为没有资格。
而购房合同交钱的最后期限就要到了,如果还拿不到贷款,他将要付合同中全款房价的15%作为违约金。
这就找上了我们。
师父了解了大概的情况后,立马着手办理。
这样的案件近期遇到的太多了,这些销售人员基本没什么销售资格,为了提升自己的业绩以前一味的承诺。
对于后续是否能贷到房款无法确定,但,销售人员是有义务提醒顾客买方有无贷款资格。
师父轻车熟路,一顿操作猛如虎,很快就处理了这个案件。
最终,当事人从赔偿全款的15%降到了5%。
我一直跟着师父看过太多案件,这类最近才频发的,大多是卖房者心切,买房者也心切,大家要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