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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之餐饮店间的风风雨雨
时间:2019-06-25 17:20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浏览:


为什么很多人说餐饮不好干?

就拿平时经常去的一家餐厅来说,价格不高不低,味道还行吧,在南京有很多家分店,全国连锁的,菜单统一。

生意还不错,平时饭点时人还蛮多的,有时候还需要排队。

但是撑了一年多,关门了。

据员工说,一是房租太高了,二是和原来的加盟公司之间纠纷,综合算下来,其实是很难盈利的。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餐饮店都是全国连锁的,餐饮行业的加盟连锁店的纠纷也很多。

在实务中遇到这类的纠纷,

首先看此类合同是不是特许经营合同,因为一般所谓的加盟合同就是特许经营合同。

如果是特许经营合同,对方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没有履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但实际生活中,加盟商以签署了《告知书》为由,辩称自己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其实是不够充分的。

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为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已经作出许多倾向性规定。

所以,当遇到此类纠纷,要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不要在合同即将届满前才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这样当事人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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