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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纠纷之奶茶店
时间:2019-06-26 17:27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浏览:


想知道长期卖奶茶的人后来都怎样了。。。。。。

我对奶茶还好,不是很感兴趣,所里面的一个实习律师说,每天一杯奶茶,快乐好心情。

奶茶现在成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每天必备的快乐肥宅水,相应的服务也越来越人性化,甜度、配料、口感啊什么的都可以自由搭配。

而且奶茶的品牌也很多了,五花八门的,一条街上好几家不同类型的奶茶店。

说点题外话,

开奶茶店真的能赚钱吗?

实务中,加盟奶茶店的纠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侵害商标权纠纷;一类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侵害商标权纠纷的,一般是某些奶茶店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一般首先要确认此加盟合同(涉案《项目标识使用协议》及《服务协议书》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判断此类合同的性质,再来确定加盟商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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